来源:新华日报
宿迁市财政、教育、残联等部门于8月上旬联合发文规定,对全市考入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予以奖励。
根据规定,凡该市常住户口,参加全国或省、市统一组织考试并被中等以上学校正式录取的残疾学生都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各县、区残联申请奖励。奖励标准为:对考入普通全日制中、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奖给1000-3000元,其中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研究生(含)以上3000元
字号: 小 中 大 | 打印 发布: 2008-5-17 13:13 作者: liwei 来源: 新华日报 查看: 0次
来源:新华日报
宿迁市财政、教育、残联等部门于8月上旬联合发文规定,对全市考入中等以上学校的残疾学生予以奖励。
根据规定,凡该市常住户口,参加全国或省、市统一组织考试并被中等以上学校正式录取的残疾学生都可持相关证件到所在各县、区残联申请奖励。奖励标准为:对考入普通全日制中、高等院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残疾学生,奖给1000-3000元,其中中专1000元、大专1500元、本科2000元,研究生(含)以上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