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本报讯残疾车载客营运的历史即将在镇江画上句号。镇江市公安局、交通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9日联合颁发《关于禁止“残疾人车”客运的通告》,规定从本月12日起,取缔市区残疾车客运。通告规定:9月12日起,禁止非下肢残疾的人员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禁止在残疾人机动轮椅上安装搭载乘客的设施;禁止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整治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禁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在整治区域内的道路上行驶。记者同时了解到,为了方便残疾人的出行,镇江市政府已出台相应置换政策,对真正残疾人驾驶的残疾车,将按规定置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