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县采取措施加大法律援助力度,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维权难、打官司难问题。自2000年10月成立法律援助中心以来,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33件,解决纠纷1091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9万元。
为扩大覆盖面,畅通渠道,文山县司法部门积极与残联、民政、劳 保等部门联系,建立残疾人、老年人法律援助快速通道;依托社区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站,建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证农民工就地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优先接待群体性上访和因工致残的农民工;严格值班制度,畅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把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调解和律师工作有机结合,制定人民调解援助制度,规定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数;对事实清楚、涉众、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案件,允许受援人事后再补交有关证明材料,疏通了特殊案件援助路径。同时,加强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指导,积极探索非诉讼法律援助,降低援助成本,扩大受援面;规范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查、决定、指派、办理、归档等各个环节,采取开庭旁听、案件抽查、建立监督制度、公开投诉电话等方式畅通受援人监督投诉渠道,做到“管理规范、审查严格、分案科学、指派到位”,逐步实现了案件质量督查制度化、规范化。6年来,案件质量合格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