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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扶持残疾人创业招用残疾人减税

扬子晚报

  未来五年,民营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后,可享受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在内的多项优惠,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南京市残疾人事业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另外,“十一五”期间,政府将通过培训、资金援助等手段扶持1000名残疾人走上创业道路。

  据介绍,自南京开始用地税部门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并利用税收优惠杠杆促进残疾人就业以来,仅“十五”期间就安排4667名各类残疾人顺利就业。去年一年,全市223家企业就因安置残疾人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营业税1.7947亿元。同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增长率也提高了24.54%,达到5906万元。

  南京市残联理事长许礼来告诉记者,按照南京残疾事业“十一五”规划,将除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落实10% -20%的上浮补贴标准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体系、对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住房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实施住房救助也会逐步实施。

  促进就业,是帮助残疾人群体摆脱贫困的重要手段。记者了解到,为了激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积极性,当企业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后,就可享受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在内的多项优惠。具体为: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以及街道办的工厂或从事劳务、修理、饮食等纯服务性业务的企业,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10%但未达到35%的以及达到并超过35%以上的,分别减半、暂免征收所得税。对民营工业企业,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比例超过10%但未达到35%的以及达到并超过35%以上的,分别减半、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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