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务院已批准于2006-200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为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工作,依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方案》制定此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使更多的人了解残疾人事业,关心帮助残疾人,为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二、组织实施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由全国及省级抽样调查办公室组织实施。各级抽样调查办公室要安排精干的人员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本次调查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宣传部门要对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
省级特别是抽中县的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做好社会宣传,使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广泛了解和支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省级抽样调查办公室要重点组织好省级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和公益广告的播出、刊出,同时指导基层的宣传工作,检查督促落实。各级抽调办工作人员和调查队人员,要结合摸底和调查登记中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的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宣传和调查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宣传工作深入到每个被调查家庭。
三、宣传内容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调查时点、调查内容、调查方法、调查对象;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残疾人事业的重视、支持,对广大残疾人的关心、帮助;二十年来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快速发展和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的成就;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20字基本道德规范和扶残助残、和谐友爱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残疾人自强不息贡献社会的精神风貌;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对提高人口素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