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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在慢车道靠左行驶外地大型货车禁止进入二环路

 本报讯(记者 张瑞谦)途经石家庄市的外地大型货车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道路通行,市区30条道路上禁止电瓶三轮车、三轮摩托车通行,电动二轮车、轻便摩托车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并且应该在非机动车道靠左侧行驶……

  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公安交管局获悉,石家庄市相关部门对《石市公安交管局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中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增加了一些市民关心的新内容。新通告的有效期自2007年10月20日起至2008年10月20日止。

  ■外地车禁止进入二环路行驶

  交管部门给出参考绕行路线

  按照最新的道路交通管理通告规定,途经石家庄市的外地大型货车,禁止进入二环路(含二环路)以内道路行驶,省会交管部门为此给出了相关的绕行路线,供广大司机们参考。

  307国道由西向东或由东向西大型车辆可以绕行:307国道→西三环(待三环正式开通后,下同)→石太高速→石黄高速→东三环→307国道;或307国道→西三环→南三环→东三环→307国道。

  307国道由西向东驶向山东及东南方向的大型车辆请绕行青银高速。

  107国道由北向南或由南向北大型车辆请绕行:107国道→石太高速→西三环→南三环→107国道;或107国道→石黄高速→东三环→南三环或石环辅路→西三环→南三环→107国道。

  5:00至23:00,禁止本地大型货车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道路通行;运送蔬菜、鲜货产品、煤炭等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在二环路以内企事业单位的大型货车(早7:30-8:30、晚17:30-19:00除外),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后,凭市区通行证,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30条道路禁止电瓶三轮车通行

  运送生活必需品的需办通行证

  按照新规定,市区内昼夜禁止二环路以外的电瓶三轮车、外地(含所辖县市)普通三轮摩托车和注册在二环路以外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进入二环路(含)以内通行。

  二环路以内的上述车辆,禁止在市区下列30条道路通行:中山路、和平路、裕华路(向西至苑东街)、槐安路、新华路(西二环至中华大街)、自强路、槐北路、槐中路、工农路、合作路、兴凯路、东岗路、友谊大街、师范街、红旗大街、维明街、中华大街、站前街、新石北路、平安大街、建设大街、胜利街(和平路以北)、青园街、东大街、富强大街、广安大街、西大街、育才街、体育大街、建华大街。

  对出入市场、施工场地和运输生活必需品的上述车辆可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并随车携带,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靠左侧行驶

  避让自行车是必须遵守的交通规则

  对于部分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驶上快车道的问题,此次通告也增加了相关限制内容。通告中规定:“轻便摩托车、残疾人车、电动二轮车属非机动车类(每小时不超过15公里),禁止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应在非机动车道靠左侧行驶,并注意避让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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