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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命名“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表彰残疾人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青海省残联3月16日消息:3月13日,青海省残联召开全省残联工作会议。期间,命名4个"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表彰了全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

西宁市城东区法律援助中心、河湟律师事务所、乐都县人民法院、祁连县法律援助中心等4个单位被命名为"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辉湟律师事务所、平安县人民法院、海湖律师事务所、贵德县法律援助中心、海西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格尔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等6个单位被评为全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先进集体;黄奕(西宁市城北区法律援助中心)、马荣峰(循化县司法局)、田锡存(民和县川口社区法律服务所)、郭金桂(门源县法律援助中心)、王晓芳(共和县南峰律师事务所)等5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先进个人。

"十五"以来,青海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残联认真开展残疾人法律维权工作,各地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积极为广大残疾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认真办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切实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省残疾人法律服务和维权示范岗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和残疾人维权工作人员向受表彰的残疾人维权示范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积极投身残疾人维权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努力提高全社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水平,创造无障碍的残疾人法律服务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贡献。

会议由省残联副理事长程致和同志主持,省司法厅副厅长石乐生同志宣读表彰决定并参加颁奖。全省8个州、地、市及各县(区、市、行委)残联理事长、受表彰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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